日前,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了省环境保护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和省国土资源厅等4个部门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其中,新组建的省环境保护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均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环境保护厅挂四川省核安全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省外国专家局牌子,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将省农劳办及其承担的相关职责划入
新组建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14项职责调整,成为迄今公布“三定方案”的20余个部门中“职责调整”最多的一个。
根据“三定”方案,将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设在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的省农劳办及其承担的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职责整体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设机构中,新设工伤保险处,将负责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以及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拟订全省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新设引智管理处,将负责制订全省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省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与国外专家组织和境外培训机构的联系与合作;负责引智成果的总结、鉴定和推广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的引智工作。
省环境保护厅:
从机构升格到职责加强
在职责调整上,省环境保护厅将原省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划入;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环境治理、环境监管和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加强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减排目标工作职责。内设15个机构。
在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上,省环境保护厅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省水利厅对水资源保护负责。
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省水利厅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环境保护厅协商一致。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主管全省民族事务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在职责调整上,增加了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职责。它既是主管全省民族事务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又是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
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省国土资源厅在职责调整上,加强了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职责。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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