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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8-12   查看次数:

邛崃市委编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成都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相关要求,着眼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相关制度,确保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一是优化议事协调机构,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整合党委和政府部门的相关职责,重新组建或调整依法治市、审计、深化改革、网络安全、财经、外事、教育等7个议事协调机构;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相关部门,承担日常事务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更好地发挥统筹协调、推动落实作用。

二是规范党政部门职责,切实强化党委部门归口领导。优化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职责配置,建立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将公务员管理、机构编制、民族宗教、侨务工作、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职能调整划转归党委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党委相关领域、行业、系统工作的领导。

三是明确部门党建职责,着力夯实部门党建主体责任。结合“三定”规定制定,增加党建工作职责条款,明确提出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部门党建主体责任。(邛崃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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