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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明确产业功能区与属地乡镇(街道)职责划分标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10-14   查看次数:

为进一步厘清权责关系、明确职责边界,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高质量发展源动力,新都区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编制了《产业功能区与属地镇(街道)职责事项划分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按照“聚焦主业、分类管理、统筹兼顾、协调统一”4个原则,围绕公共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征地拆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安全、基层党建工作、财税经济8个方面,对产业功能区与属地乡镇(街道)职责边界进行了划分。

一是按照“聚焦主业”原则,明确职能边界。将经济职能原则交由产业功能区承担,社会管理职能原则交由属地镇(街道)承担。二是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厘清责任分工。将以企业为服务主体的事项原则交由产业功能区承担,以居民、社区为服务主体的事项原则交由属地镇(街道)承担。三是按照“统筹兼顾”原则,尊重发展现状。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状、有利发展”的原则,继续执行已经区委区政府决策且运行良好的管理规则,优化调整滞后发展的管理规则。四是按照“协调统一”原则,强化统筹配合。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分歧意见以主管部门裁定为划分依据,由产业功能区、属地镇(街道)、有关区级主管部门统一口径,报区委审定后执行;具体产业功能区规划红线、原由功能区管理的飞地、镇(街道)行政边界、企业边界等的界定,由对应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明确。

《清单》作为新都区推进产业功能区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部分,其制定和出台将成为产业功能区与属地镇(街道)依规分工的准绳,为进一步厘清产业功能区与属地镇(街道)的职责边界提供依据。(新都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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