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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1-13   查看次数: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大邑县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合城市发展、社区治理、乡村振兴实际,持续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一)精心组织谋划,打好改革前哨战。一是吃透改革精神。组织认真学习研究市委关于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的“1+3”政策文件,组织召开全县乡镇(街道)改革专题培训会,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摸清编制底数。对全县乡镇(街道)和部门派驻(出)乡镇(街道)机构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把握乡镇(街道)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为全面开展改革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方案储备。三是做实改革方案。在认真研究和统筹考虑的基础上,制定形成《乡镇(街道)机构编制职数框架》和《大邑县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为全面推动改革落实制度保障。

(二)深化职能转变,重构乡镇(街道)职能体系。一是突出主责主业,科学配置乡镇(街道)职能。紧扣社区发展治理转职能,强化乡镇(街道)抓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区平安“五大职责”。加快乡镇(街道)工作重心向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精细化的公共服务转变。二是应对治理难点,统筹推进五权下放着眼理顺条块关系,赋予乡镇(街道)对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考核权和任免建议权;着眼整合基层资源,赋予乡镇(街道)对派驻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调度权;着眼强化公共服务,赋予乡镇(街道)对辖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的参与权;着眼改善保障民生,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建议权;着眼强化基层治理,赋予乡镇(街道)对涉及多部门协同解决事项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权。

(三)科学设置机构,重塑乡镇(街道)组织架构。一是做精内部运转机构。坚持综合化、扁平化设置内设机构,聚焦基层党建、社区发展、社区治理、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主要职责,统一设置综合、党群、社区发展、社区治理、民生服务等“共性”内设机构,满足基础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建机构,结合乡镇(街道)发展需要,差异化设置应急管理、财政、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个性”内设机构,突出机构设置的专业化。二是做优综合执法机构。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创造性地在乡镇(街道)统一设置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为乡镇(街道)与县级部门建立协调协作机制提供支持和保障,提升矛盾和问题在一线解决的效率效能。三是做强审批公共服务机构。在乡镇(街道)统一设置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将直接面向群众、企业量大面广的政务服务和审批事项进驻乡镇(街道)办理,最大限度实现群众“就近办、自助办、一次办”;将县农业农村局派驻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下放乡镇(街道)管理,同时进一步整合县水务局派驻乡镇(街道)水利片站的服务职能和资源,在乡镇(街道)统一设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更好地为基层提供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务等优质服务。

(四)管好用活资源,夯实基层工作力量。一是严控编制总量,强化刚性约束坚持乡镇(街道)编制总量不减,依据行政区划调整和职责任务变化,并综合考量人口面积、所辖村社区及产业功能区发展等因素,重新核定乡镇(街道)行政和事业编制。二是做优编制增量,坚持减上补下坚持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在部门职责调整和权限下放后,同步下沉服务管理资源,做到“编随事转、人随编走”。同时按照“减上补下”的原则,通过调剂空编、连人带编等方式进一步下沉编制,切实充实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大邑县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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