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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构建产业功能区一站式审批服务体系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10-14   查看次数:

按照“办事不出功能区”要求,都江堰市分别在全市3个产业功能区集成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产业功能区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推动产业项目快速落地、建设和投运。

一是建立重大项目行政审批会商机制。对落户产业功能区的重大项目,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由行政审批局组织功能区、项目业主及市级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召开项目审批服务工作会,结合项目特点对项目设计的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要件和前置条件进行会商,同步开通重大项目投资“全生命周期”并联审批绿色通道。

二是实行投资建设项目“承诺制”。在产业功能区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重点对节能审查、水土保持等15项审批事项施行“承诺制”,对企业注册登记、项目备案等8项审批事项推行“代办服务”。行政审批机关在申请对象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非主要要件不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情况下,预先容缺受理并进行实质审查。

三是分类优化审批服务。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与青城山旅游装备功能区签署授权书,委托功能区行使有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权,审批完成后将审批结果报部门备案;李冰文创旅游功能区、精华灌区康养功能区采取代办行政审批方式,落实人员负责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接件、预审、代办服务工作,预审通过后将资料移交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批。

四是强化审批服务保障。制定产业功能区“一站式”服务窗口标准,对“一站式”服务窗口工作职责、办理事项、工作流程、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在功能区“一站式”服务窗口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安排专人每月1次对功能区审批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向功能区延伸,实现审批服务线上线下双轨运行,为高效快捷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提供技术保障。

五是完善政务服务制度建设。在产业功能区推进“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岗位责任、责任追究”五项制度建设,规范产业功能区政务服务工作流程,确保产业功能区审批服务工作高效推进。(都江堰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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