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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四个聚焦”优化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9-06   查看次数:

    双流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政治责任,着眼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按照“堵疏结合、以疏为先、以疏减堵,源头治理、过程管理、闭环管理”的工作思路,从领导体制、机构设置、职责体系、运行机制着手,努力构建防控、管理、监督、评价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全环节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聚焦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完善组织领导体制。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负责人的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碳达峰碳中和5个专项工作32个党政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环督办、区河长办,共同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狠抓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地见效,构建齐抓共管工作大格局。

    聚焦凝聚合力、加强力量,优化调整机构设置。整合发改局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国土局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等职责组建双流生态环境局,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根据职责任务轻重、内设机构数量、工作运行情况对全区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的16个部门和9个镇(街道)机构编制进行“差异化”调整,增设或挂牌生态环境科、整合相关职责、增核科级职数,明确机构、职数专用,推动生态环保责任与主责主业有机结合

    聚焦上下衔接、权责一致,理顺部门职责体系结合部门“三定”规定制定、镇(街道)及产业功能区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厘清生态环境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监督执法机构、产业功能区管理机构和镇(街道)职责边界,制定印发《成都市双流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指导监督责任,政府部门、产业功能区主体责任,审判、检察机关司法责任,镇(街道)属地责任7268项,打破部门藩篱、理顺条块关系,避免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模糊,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体系。

    聚焦多元共治、各担其责,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全区协同联动机制,以各部门生态环境科为基本单元建立“委员会+‘两联办’+生态环境局+协同部门+生态环境科”五级网络体系,推动信息共享、共保联治、闭环运行;建立各部门“一把手”直接负责制和生态环境科统筹协调机制,实现上传下达、内外协调“一口进一口出”高效运转;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各部门生态环境科及科级职数均设置两年试运行期,根据运行成效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适时调整。(双流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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