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3月2日 星期一 设置首页 | 收藏添加

四川天府新区创新加强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管理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8-10   查看次数:

四川天府新区围绕构建设立、运行、监管全流程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新型研发事业单位,推动新区“产学研政投”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把好“设立”关。一是前置评估论证。在校院地合作项目洽谈过程中,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科创人才局等部门参与,提前对设立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和综合论证,根据论证结果确定校院地合作体制。二是明确协商事项。在校院地合作协议和新型事业单位组建方案中,提前细化明确新型研发事业单位名称、合作机制、治理结构、经费保障、监管责任等内容,为登记设立提供基础依据。三是规范审批程序。明确由行业主管部门细化审核相关要件材料,按程序报管委会批准设立,党群工作部根据批准文件,在严格审核登记材料基础上办理登记手续。

把好“运行”关。一是健全治理结构。在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组建方案中,明确党组织领导地位、政治功能,理事会决策、管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治理结构及各层级人员构成,细化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突出落实法人自主权。二是优化章程制定。根据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特点,统一制定新区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章程参考模板,明确理事会职责、构成、会议制度、产生方式、任期,管理层职责、产生方式,宗旨、业务范围,财务管理、资产使用等事项,凡事项不清、不全、不细等问题一律不予审核通过。三是健全保障机制。加大对新型研发事业单位财政扶持资金保障力度,依据项目内容和规模分类制定扶持保障标准,最高标准已达5亿。推行社会化选任用人和市场化薪酬制度,将选人用人和薪酬确定权限全部交于新型研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举办单位不得干涉。

把好“监管”关。一是压实合作双方监管责任。在校院地合作项目协议、组建方案中,分别明确新区与院校监管责任以及担责、追责情形,重点压实压紧安全生产、成果转化等监管责任。二是压实举办单位监管责任。明确举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运行、内部审计等方面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责任,建立法定代表人任前任中约谈、财务资料季度审查、目标绩效年度考评等监管制度体系。三是压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压实压紧主管部门对新型研发事业单位工作情况、业务运行、资产管理、财务状况、绩效目标等监管责任,分类明确科创人才局综合评价、财政金融局扶持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局财务收支审计、党群工作部体制机制、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劳动薪酬、税务部门免税申请审核监管责任。(四川天府新区  供稿


图片已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