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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四项措施加快推进镇街体制机制改革后半篇工作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04   查看次数:

为切实有效减轻基层负担,全面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构建具有新都特色的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基础,新都区委编办落实四项措施,大力推进镇街体制机制改革后半篇工作。

一是精心拟制改革方案。认真学习省、市改革方案,通过实地调研、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梳理评估,精准掌握制约镇(街道)体制机制高效运行的痛点、难点、堵点,通过对标对表,针对性制定《新都区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工作方案》, 围绕推进职能管理精细化、管理体制扁平化、审批服务便民化、编制配置集成化、切实加强组织保障5个方面,明确改革方向、分解改革任务、细化改革目标,逐项梳理“要做什么、怎么去做、何时完结”。

二是优化完善“三张清单”。通过书面征求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多次与市级主管部门、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沟通衔接,梳理形成新都区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共7大板块269项,《公共服务清单》共10大类别117项,《属地管理清单》共10个领域98项,其中《公共服务清单》按事项名称、法定依据、收取材料等要素梳理出每个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在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了公示,为构建“照清单履职、按清单办事、依清单问责”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镇街扩权赋能。坚持基层需求导向,通过深入调研,根据镇(街道)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聚焦基层反映比较强烈的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领域,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将面广量大、专业程度不高、可操作性强、镇街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事项进行赋权,下发《关于向镇(街道)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其中镇30项、街道17项),做好赋权的交接工作,确保精准赋权、赋权到位。此外,加强对部门、镇(街道)就赋予对派出机构负责人的考核权和人事任免征得同意权、对派驻基层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调度权、对辖区规划编制和建设验收的参与权、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对涉及多部门协同解决事项的综合管理权“五权”的相关调研。

四是严格规范事项准入。规范完善镇(街道)工作职责准入制度,在向基层赋权的同时,也为基层减负,制定印发《新都区部门职责事项下放实施办法》,明确区级部门职责下放或委托镇(街道)行使的标准和程序,建立了职责双向认领机制,镇(街道)职责实现由“单向授予”向“双向认领”转变,持续开展规范基层事权事项下放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基层承接事项无限增长、行政职责无序延伸、属地责任无限扩展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促使镇(街道)将更多精力投入主责主业,提升了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新都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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