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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坚持“四个聚焦”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24   查看次数:

按照全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安排,龙泉驿区坚持四个“聚焦”,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构建精简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一)聚焦执法改革任务,全面理顺执法体制。

全面落实改革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市级执法队伍组建,区级单设的行政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明确执法层级,理顺执法体制。一是积极配合组建市级执法队伍。不再保留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3个领域的区级执法队伍,加强与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按时上划编制人员、完成总队组建。二是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在综合执法局外组建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4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机构名称,在行业主管部门加挂执法机构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主管部门的名义统一行使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三是推进更多领域的综合执法。将水务领域执法职责和相关编制人员划入区综合执法局,不再保留区水政监察大队,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二)聚焦执法重心下移,有效打通执法“最后一公里”。

结合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将执法机构编制资源下沉与执法权限下移结合起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一是统筹优化机构设置。在10个镇(街道)设置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治违拆违等工作,组织开展执法,实现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统一指挥调度,更好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二是完善派驻执法工作体制。10个镇(街道)派驻综合执法中队,通过测算各执法中队编制分配数,结合各镇街常住人口数、区域面积、办案量等因素,优化编制配备,实行人员由镇(街道)统筹调剂使用模式,确保基层执法工作运转顺畅。三是厘清派驻队伍执法权限。下沉市容、扬尘等发生频率高、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的8个领域共696项行政处罚有关权力事项,明确派驻镇(街道)执法机构执法权限并加强业务培训指导。通过执法中队配合镇(街道)、产业功能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上下联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从城区向镇街有效延伸。

(三)聚焦基层执法难题,积极探索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

聚焦超大城市基层治理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系统梳理洛带镇城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做法,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调研成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累了经验。一是整合领导机制,变多头领导为统一领导。坚持党委统筹,探索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涉及执法部门科室和驻镇执法单位为成员的城乡综合治理联合执法领导小组。二是整合执法力量,变分散执法为综合执法。洛带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依法统一行使辖区内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形成一支“一专多能”行政执法队伍,有效提高了执法时效性,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每年节约行政执法成本近700万元。三是整合平台资源,变独立数据为共享数据。联通综治中心、城管数字中心、天网等数据平台系统,搭建场镇综合监督指挥平台,推行行政执法信息一体化、智慧化,形成资源线上线下共享、应急报警响应、协同联动处置的工作格局,刑事案件下降39.2%,群众投诉率降低66%,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聚焦执法机制衔接,加快实现执法联通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实现各机构之间良性互动,发挥监督合力。一是完善信访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在违章搭建类投诉事项领域明确办理单位、处理流程和各项工作环节办理时限,高效解决民生诉求,提升群众获得感。截止2020年12月底,有关综合执法信访投诉事项办结率超99.8%。二是基本理顺监管与执法衔接机制。通过与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协商,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用科学的手段、规范的制度、适当的方法把管理执法机制衔接起来。三是基本理顺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执法与司法的联动机制,力争做到信息沟通顺畅、案件移送及时、协作配合规范。特别是在违建专项整治中,综合执法工作得到了法院、公安等司法部门大力支持,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发挥了重要作用。(龙泉驿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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