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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出台优秀教育人才专编管理办法 着力提升机构编制服务民生能力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2-15   查看次数:

为全面推动双流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中小学优秀教育人才用编需求,近日,双流区出台《中小学优秀教育人才专编管理办法》,建立中小学优秀教育人才专编周转池,在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创新专编管理制度上迈出新步伐。 

一是坚持专编专用,建立编制周转池。按照市委编委《关于创新教师编制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双流实际,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调剂一般事业编制100名,建立中小学优秀教育人才专编周转池。教育人才专编由区委编办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补充公办中小学校专任教师,仅限于满编或超编学校申请使用。

二是突出高端导向,完善配套制度。教育人才专编主要用于引进清华、北大等全国排名前十位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双流区空港教育英才引育激励实施办法》中顶级人才、杰出人才、高端人才、高级人才认定标准的在职教师。教育人才专编实行单列管理,使用教育人才专编的教师,与用编学校的其他在编教师执行统一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称评定政策。分配各学校使用的教育人才专编,纳入各学校岗位设置基数,由区人社局核定岗位。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落实动态管理。区委编办每年对教育人才专编使用效能情况进行评估,因用编学校责任造成使用教育人才专编的教师在入职三年内流失的,每流失1名,收回用编学校编制2名,且下一年度不得再申请使用教育人才专编。使用教育人才专编的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出现辞退、调离、退休、自然减员等情况,以及用编学校编制出现空缺,使用的教育人才专编收回周转池确保周转池编制放得出、收得回

下一步,双流区将进一步加大跨领域、跨行业调剂事业编制力度,在优化编制资源结构、提高使用效益上提出更多创新的思路和举措。 (双流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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