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3月2日 星期一 设置首页 | 收藏添加

大邑县“四措并举”贯彻落实《成都市贯彻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2-07   查看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成都市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大邑县委编办四措并举多层面、多途径学习领会《实施方案》,多角度、多方位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推动《实施方案》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一)多层面组织专题学习。《实施方案》印发后,县委编委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组织专题学习,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全面广泛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准确把握内容。编办全体人员深学细研,原原本本学习、逐字逐句学习。通过学习,准确掌握《实施方案》内容,把《实施方案》变成机构编制工作的行动指南,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让制度落地生根。

(二)多角度宣传贯彻。编办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计宣传版面,专栏宣传《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学习内容列入部门(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教学内容,提升宣传覆盖面;各职能科室在办理机构编制业务时主动向部门(单位)宣传,提升《实施方案》贯彻执行的工作基础。

(三)完善配套制度。结合贯彻《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相关文件、制度废改立工作,修订完善《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县委编办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确保现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与《实施方案》规定相统一。

(四)加强督查落实。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机构编制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审计的重要内容,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整改反馈的工作机制,形成机构编制监管合力。(大邑县委编办  供稿)


【上一篇】

【下一篇】

图片已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