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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构建龙泉驿区协同高效 机构职能体系的实践与探索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6-23   查看次数:

2019年,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重大决策,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实施了政区合一体制机制创新改革。为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龙泉驿区委编办抓住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这一关键环节,统筹推进职责精细化管理,持续优化完善机构职能配置,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促进机构改革由物理变化催生化学反应

一、开展龙泉驿区理顺机构职能部门职责关系工作的背景与动因

(一)龙泉驿区实施“政区合一”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

2019年,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创新实行政区合一管理体制机制组织框架由37个党政部门、7个经开区产业发展机构和2个园区管委会构成。职能划分上,在对应中央20项改革任务清单进行职能调整的同时,突出“政区合一”特色,区级部门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主要承担行政审批、监管和执法职能,经开区产业发展机构和园区管委会主要承担招商引资、项目促建。职责界定上,以三条基本原则来定调部门职责关系,一是原则上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二是确需多个部门承担的,明确牵头部门,分清谁主办、谁配合,相互之间如何衔接等三是对相关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的,合理合规明确相关部门间职责边界。同时,坚持职责法定、对表对标,科学制定了各部门三定规定,划转90多条职责事项从改革后机构运行两年多来看,各职能部门运行都比较顺畅,在保障区内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方面都能取得较好的成效。

)现有职能机构在履职履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是事前事中事后联系不够紧密龙泉驿区在改革时组建了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将20个部门263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局,696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集中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受部门职责的限制,审批、监管、执法三段衔接不够顺畅,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综合执法部门“推诿”扯皮情况时有发生,联合监管、综合监管一直是难题,三方不能在同一政策目标的引领下,协同一致地行动,形不成最大合力,影响了监管效果。

二是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不够密切。职责交叉重叠、部门职责关系不清,同一问题需要多部门联合解决时,由谁牵头由谁配合是部门争论的焦点。特别是在处理网络理政受理件和信访投诉件时,部门对职责的认定各执一词,推诿扯皮时有发生,派件较为困难,影响政府公信力

基于以上两点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在各级党政机构改革中提出的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以及深化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有关要求,区委编办于20212开始,面向全区各部门(单位)印发了关于排查梳理部门之间职责关系不清问题的通知,启动开展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工作

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的实践与成效

(一)聚焦工作难点,强化部门高效协同。一是以方案为抓手,强化工作部署。以《关于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的工作方案》作为行动指南,联合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信访局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精准把握工作阶段和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摸底排查、梳理研判、分类解决的具体操作流程,确保环环相扣,推动工作有序进行。二是以三定为根本,明晰职责边界。部门三定规定作为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的基本遵循,把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相关文件作为重要的依据,对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分工情况,参考周边区(市)县做法,会同区司法部门和法律顾问对47项职责边界不清、交叉重叠等问题加以研判并明晰界定。三是以难点为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围绕自然保护区牵头主管部门以及运输过程中冷冻畜禽产品的监管、执法等监管主体不明确、执法主体有争议难点问题,召开专题协商会研究解决,对部门仍有存在意见分歧争取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支持,召开专题会研究议定

(二)聚焦诉求热点,强化部门服务意识。一是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工作小组成员之间加强联动配合,保持高效高频沟通衔接,同时注重整合社会资源,联合法律顾问团队组建智囊团,集中召开4次工作联席会,及时梳理难点堵点,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接件回应民生关切。二是加强研判,分类精准施策。对于生活噪音、餐饮油烟、消费纠纷等24项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但又难以界定牵头部门的诉求事项,突出问题导向,以解决群众的核心诉求为基调,分层分类进行分析研判,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明确出相关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进一步增强制定部门职责分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是加强协调,提高工作实效。工作中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先后分期分批召集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商务等29个部门召开4次专题协调会,共有18项职责分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推动民生诉求件件有回应。如:牵扯面广、涉及部门多的住改商投诉问题,通过研判群众诉求核心来明确主要牵头部门、配合监管部门和行政处罚部门;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房产销售、预付卡充值等纠纷问题,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消协)搭建调处平台,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三)聚焦方法要点,强化巩固工作成效。一是抓机制建设建立了四个协商协调机制,也就是:由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协商职责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报区委编办备案的部门主动协商报备机制;由网络理政和信访部召集相关单位协调明确牵头办理部门和责任部门的专题协调机制;部门主动协调以及派件部门专题协调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区委编办牵头协调机制;区委编办牵头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报请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机制。本着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原则,还建立了动态补丁以及一事一议联席会议等配套制度。二是抓方法提炼科学制定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工作程序,把研判审核协调反馈同步工作法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规范细化了协商备案、申请协调和提请专题研究的相关流程,将53项问题的分工意见制定成职责任务分工表,实现了协调一批问题推动一批工作的目的。三是抓监督检查,注重发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将部门职责任务分工落实情况作为机构编制督查工作内容,纳入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确保部门履职到位。

通过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促进了三个方面得到提升:一是部门职责分工更加明晰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的职责任务清单,作为“三定”规定的重要补充,并把应急管理职责具体事权划分到部门内设科室,进一步解决了部门职责分工不明、履职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二是部门协调联动更加紧密针对53项职责关系不清问题制定的职责任务分工表,既厘清了行政审批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任和职责边界,又强化了事前事中事后的衔接协作,确保工作协同推进。三是部门行政效能更加提升。部门分歧协商协调配合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了部门推诿扯皮、配合不畅的问题,推动实现民生诉求件件有回应,有效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人民满意度。

职责关系理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是一项系统、全面、严谨的工作,在工作推动中区委编办得到了各个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但因涉及部门广,上位法、政策规定依据量大,过程中仍然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人员专业程度不够。职责依法而定,因此,厘清职责边界、理顺职责关系对部门经办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具体操作中,办理人员多数不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在查阅资料、研判分析等方面耗时较多,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有不精准的情况。

行政沟通成本以及协调难度较大因为工作程序繁杂,任务量大,加之人手少力量薄,特别在前期问题收集阶段,部分部门报送内容不严谨不规范,给梳理筛查工作带来了难度,需要花较多精力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反馈。同时,由于有些网络理政和信访投诉问题,群众反映得太过具体,涉及的部门较多,相关依据缺乏上位法的支撑,不易厘清职责边界,有些问题需要反复沟通仍不能达成一致,甚至出现个别部门会上达成一致,会后反悔的情况,增加了协调的难度。

(三)运行机制建设较弱。多数部门职责关系不清问题是因部门之间缺少畅通的工作衔接机制和信息推送机制所致,突出表现在前端中端和后端工作衔接不紧密,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网络理政工作派件机制也需进一步优化。比如:在处理住改商涉及问题投诉件时,由于没有较为原则的派件机制,此类问题经常反复交由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出面协调,不利于行政资源的高效利用

可供借鉴的外地经验

深圳罗湖区2016年开始探索清单式职能管理,打通三定规定与权责清单的联系,推动职能的明晰化和法定化,以清单式职能管理为抓手,构建结构化的职能体系。三定职能界定原则性、概括性表述之外,大幅度降解职能颗粒度明确街面秩序、交通设施、农贸市场等10大重点领域153个具体事项的日常管理责任单位编制《罗湖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本职责分工表》,将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分为危险源检测、事故预警、应急响应等16大板块职责,明晰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针对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等八大领域编制专项突发实践应急处置职责分工清单,明晰了范围类型和责任单位按照专业管理类综合管理类协作配合类吸纳180条工作职责进入职能清单,使相关工作任务成为各职能部门可执行、可监督、可考核、可问责的常态工作。

罗湖区以清单式职能管理推动职能重组,为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区级职能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对龙泉驿区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构建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深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的对策与建议

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是推动机构改革从“物理变化”转变为“化学反应”的重要抓手,需要多方努力共同推动,结合前期工作实践,我们认为,要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深入推进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构建龙泉驿区优化协同的机构职能体系,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一)强化顶层设计,优化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办好大运会、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等战略部署,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构建适应区域战略转型需要的机构职能体系。一是适时优化调整部分区级部门和经开区产业发展机构,创新一体化运行机制,加强部分职能职责的融合,提升部门专业化工作水平。二是结合投资促进、城市管理、通勤效率、民宿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适时优化完善相关方面管理体制。三是强化职责精细化管理,持续抓好食品安全、学校安全教育、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职责任务清单编制固化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工作的前期成果,制定印发部门职责任务分工表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或职责任务变化情况,加强职责清单动态优化管理。

(二)坚持职责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一是从严执行《“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探索制定依“三定”履职的制度机制,发挥“三定”规定对明确部门职能定位、规范部门权力运行的重要作用,提高“三定”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定期开展机构职能运行情况评估,加强职责任务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部门抓好落实,切实发挥清单的基础性作用。三是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把部门落实机构编制情况列入巡视巡查、党委督促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综合运用“12310”机构编制举报、信访等社会监督渠道,最大限度发挥监督合力。

强化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水平。一是进一步树牢机构编制法制思维,加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政策的学习,增强干部队伍对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的理解和认识。二是要优化人员结构,提升专业化水平。职责管理工作具有法定性、专业性、权威性等特点,要认真分析经办人员的专业知识、学历背景、履职能力,促进职责管理专业化,保证人员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提高职责管理水平质量。三是要加强职责具体事权划分将每一项职责细化到内设科室、具体工作岗位,推动职责纵向到底、责任横向到边,提升整体效能。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职责精细管理常态化一是进一步优化完善部门职责关系协商协调研究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二是网络理政、信访部门要健全完善信访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制定派件原则,优化完善派件接件考核办法,推动部门责任落实。三是审批、监管、执法以及司法部门建立健全联动配合机制,加强部门衔接协同,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空白。(龙泉驿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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