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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职能管理的研究与探索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8-04   查看次数:

在机构编制管理领域,职能通常指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任务以及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职能管理通常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权限进行合理配置、优化组合、动态调整等系列活动。职能管理是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传统管理方式相对粗放,效能相对较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管理要求,推进精细化职能管理,不仅是优化执政资源配置、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促进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必经之路。

一、研究思路

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的机构改革,初步搭建了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框架,在此框架内,我们以职责“最小单位”“事项”为切入点,梳理细化责任主体在履行职能中承担的具体工作事项条目,以单个具体工作事项条目为标的,相对量化管理环节及对应责任主体,以具体工作事项全办理周期为链条,相对固化事项办理的起承衔接关系着力探索形成管理事项更精细、管理流程更精细、管理动作更精细的精细高效职能管理模式。

二、探索实践

(一)在职能职责管理上精细化

“三定”规定对部门(单位)、镇街职能进行了定位,但具体职责仍相对宏观,通过细化拆分,部门(单位)、镇街职能被拆分成若干条细化、量化的工作事项和任务条目,部门、内设机构、岗位等责任主体及相应的职责任务相对清晰化,管理人员更利于根据主观直观感受对这些细化的工作事项和条目进行考虑、分配,职能管理从相对粗放式“职责管理”向相对精细化“事项管理”转变,具体框架搭建:

建立一级管理职能对应“三定”规定主要职责。依据上级决策部署和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机构改革等赋予部门(单位)、镇街的基本职权、职责,结合省市县情及时代主题,在全面梳理、合理界定的基础上,以“一项职责包括一类事项”的原则,形成一级管理职能,对应部门(单位)、镇街“三定”规定主要职责。

建立二级管理职能对应“三定”规定内设机构职责。二级管理职能严格限定在一级管理职能范围内,对一级主要职责进行细化、拆分,主要以负责、承担、参与、指4责任层级区分承担责任主次顺序并进行规范表述,形成二级管理职能,对应部门(单位)、镇街“三定”规定内设机构职责

建立三级管理职能对应二级管理职能分解的具体化业务活动。根据二级管理职能,对单个内设机构履职过程中承担的具体工作进行细化拆解,结合实际工作任务、党委政府交办、职责未尽事项等工作实际,形成若干条相对具体、明确的“业务事项条目”,作为机构、职责、编制、人员配置等量化评估和优化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

由此,某一机构“整体职能”通过三级拆分,细化成若干条相对具体、明确、便于操作、易于考量的“事项条目”,部门(单位)、镇街、内设机构、岗位应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对清晰化,有效促进各部门(单位)、各层级责任主体知责明责

(二)在履职行为管理上精细化

单个事项条目的办理涉及个或多个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承担不同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各环节的衔接不畅,必然影响办事效率和质量,通过全面梳理具体工作事项条目,重点强化执法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运行工作流程、环节的全周期拆解,匹配对应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等,履职行为管理从相对粗放式“管事项”向相对精细化“管环节”转变,具体框架搭建:

建立具体工作事项清单及数据库。分板块建立部门(单位)、镇街具体工作事项清单,逐项摸清单个具体工作事项来源依据、与其他事项起承衔接关系、具体连接流程环节等,单个板块梳理完成后,集成建立具体工作事项数据库,并以各部门(单位)、镇街印发的工作文件为依据,对清理的具体事项进行动态比对、调整,整个数据库作为机构、职责、编制、人员配置等量化评估和优化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

建立执法工作事项清单及“一事一表”机制。按照县乡两个层级,分类建立清单及管理机制,依据权力清单,梳理形成部门执法工作事项条目,以一项事项一张表格形式,逐项划分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局在执法工作中的责任分工,依据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梳理形成镇街执法工作事项条目,以一项事项一张表格形式,逐项划分行业主管部门、镇街、综合执法局在执法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在此基础上,细化执法工作流程、扣紧执法程序环节,进一步做细做严执法工作。

建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依据上级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梳理形成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条目,根据办理权限区分部门、镇街、村(社区)等办理层级,并逐项拟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细化公共服务事项类别、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要件等具体流程、环节,进一步做细做优公共服务工作。

由此,各部门、镇街履职具体工作事项基本理清,机构、职责、编制、人员配置等量化评估和优化调整得到有力抓手,

执法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运行的工作规范性得到进一步强化,有效促进各责任主体规范履职尽责。

(三)在职责边界划分上精细化

部门(单位)、镇街等履职主体在职责履行中存在交叉职责,交叉职责边界划分的清晰度影响了行政效率效能,通过确定履职主体、交叉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全办理周期梳理事项办理交叉环节,逐一明确各部门(单位)、镇街等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分工职责边界划分从相对粗放式“划清交叉职责”向相对精细化“划清交叉事项”转变,具体框架搭建:

建立县级部门职责边界清单。针对部门间职责交叉、边界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清理需要由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完成的职责事项条目,逐一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分工并对应纳入部门“三定”规定加以固化切实强化部门应尽之责。

建立县级部门重点领域职责边界清单。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农集贸市场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农村住房建设等重点目标领域,进行单个目标领域的全链条拆解,逐项厘清行业管理、监督执法、支持保障部门职责边界和任务分工,并以领域分工清单形式加以固化,切实强化重点领域管理的协作联动。

建立镇街属地管理重点领域事项清单。聚焦属地管理重点领域,筛选县乡履职中确实存在或易出现推诿扯皮的工作事项,按照全办理周期梳理原则,在分清主次责任基础上,以具体事项逐一明确部门、镇街承担事项的具体环节责任分工并以清单形式加以固化,切实压实县乡责任

由此,各履职主体主辅关系及职责边界得到进一步明晰,有效推动部门(单位)、镇街团结协作、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下一步研究方向

一是探索“一张表格”清职责。将职责任务相对量化成事项条目,逐步打破各领域和层级壁垒,探索搭建部门、镇街、产业功能区职责任务体系,努力建成一张机构完备、主要职责明确、工作事项全面、职责边界清晰、配合机制高效、内容动态更新的职责任务数据库

二是探索“一套机制”促长效。探索建立“长效化合作共建+动态化调整评估+常态化监管落实”的职责管理体制,明晰党委政府、机构编制部门、部门(单位)、镇街在职责管理体制中的分工协作关系,推动各部门(单位)、镇街更好地履职尽责。

三是探索“一个平台”强应用。加快数据、职能职责管理建设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与“互联网+”理念的深度融合,以金堂县机构编制人事信息化平台为基础,扩充数据库、职责任务库等建设成果的指标接口,强化平台在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中的功能作用,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向更高质、更高效转变。(金堂县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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