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简阳市多措并举切实抓好市级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建立了清单动态调整完善的长效机制。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按照年度市级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安排部署,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开展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流程和时限作出具体要求。对部门具体从事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业务人员进行专项业务指导、培训,对清单编制过程中各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集中答疑。市委编办编制印发市级部门责任清单全市通用模板,作为清单编制、审核、公示统一制式,包括主体责任、职责边界、实施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事项依据、追责情形、监督电话等内容,确保填报内容统一规范。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准确。简阳市级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在程序上分为“部门编写、部门内部公示、市委编办集中审核、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在简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五公开’推进专栏向社会公布”五个步骤。在审核审查阶段,市委编办根据《四川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和《简阳市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动态调整)》,以部门“三定”规定为基础,结合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编委相关文件对部门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逐条梳理核对,确保一条权力对应一项职责。
三是坚持动态调整,强化清单运用。坚持每年开展对市级部门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确保部门履职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不断促进部门职能体系优化。将清单编制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编制责任清单,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对部门履责情况进行评估,为机构编制调整提供依据和参考。每年面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要求,利用清单细化“监督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各部门依法行政。
2021年,简阳市完成权力清单编制工作的27个市级部门(单位),按照“一项权力对应一项责任”的要求,开展了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编制并公布责任清单5892条,包括行政许可301条、行政处罚4708条、行政征收43条、行政强制176条、行政确认83条、行政裁决4条、行政给付3条、行政检查254条、行政奖励103条、其他行政权力217条。(简阳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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