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锦江区围绕高质量建设“品位锦江·幸福城区”总体目标,坚持“提能明责扩权”方向,以一套机制、三张清单、五权下放多管齐下深化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以“一套机制”提能增效
制定出台“街道呼·部门应”服务基层工作机制,理顺“街道呼叫、中枢派单、部门应答”运行流程,各街道需要部门统筹解决辖区“急难愁盼”问题时,依据《锦江区“街道呼·部门应”综合性事项清单》问题难易程度,采取对口呼叫、联动处置、逆向派单三种方式通过“大联动·微治理”信息系统填报“呼叫单”反馈“街道呼·部门应”中枢机构,进行派单调度、全程跟踪和结案备案。同步建立完善呼叫派单结案备案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和定期督查通报等制度,促进部门与街道协同配合更加紧密,部门对街道服务更加精准,高效解决企业、群众等反映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各街道呼叫、办结一般问题及以上事项共259件,其中一般问题237件,复杂问题22件,办结率100%。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制。明确由街道分管副书记负责启动“呼叫”程序,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向“呼叫”街道对口派单反馈,协同街道处置;由“街道呼·部门应”中枢机构通知相关街道、部门召开协调会,厘清任务、明确职责,按照协调会决议商定事项再次派单按开展工作。
二是增强部门服务基层意识。制定出台街道办事处评议区级部门试行办法,将“街道呼、部门应”事项办理情况和全年区级部门服务街道工作综合质效作为对部门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区级服务保障部门逆向考核内容和程序,切实增强街道和部门常态化互联互动,进一步提升服务街道、服务社区群众以及辖区企业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3个工作日”作为解决问题的时限,闭环式管理部门街道发出“呼叫”、解决问题、信息反馈流程,针对重难点问题和突发性问题,经街道综合研判,报送对口联系区领导,由区领导逆向派单至相关部门或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协商处置并完成备案,全程跟踪问效、督查督办,确保服务基层机制落地落实。
二、以“三张清单”明责减负
着眼厘清街道、职能部门、产业功能区权责边界,进一步明晰职责事项、规范便民服务、拴紧责任链条,实施街道职责任务、公共服务、属地责任“三张清单”权责制度。在成都市共性清单基础上,先后多次征求32个部门、街道反馈意见123条,采纳补充完善个性化事项、细化职责分工、补充法律法规依据、调整事项表述等64条,将共性清单中因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以及不适宜锦江实际的事项进行调整,力求体现基层普遍适用、务实管用,且符合政策规定和锦江区情的个性化清单,将清单的落实运用与厘清内部管理责任、规范对外公开流程以及服务基层工作机制结合起来,充分构建街道“照清单履职、按清单办事、依清单追责”治理工作新格局。
一是落实职责任务清单“定人、定岗、定责”。指导街道将职责任务清单中的工作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到街道分管领导、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督促街道制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责任分工,确保街道对照清单充分履职。
二是落实公共服务清单“规范运行、对外公示”。指导督促区级相关部门完善服务评价、行为规范、办事指南、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确保公共服务事项由街道办理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在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自觉接受群众检验和社会监督。
三是落实属地管理清单“街道呼·部门应”。将属地管理重点领域责任分工事项纳入“街道呼·部门应”服务基层工作机制运行,为协调部门优势力量联动联勤、精准精细解决基层治理难题提供依据。
三、以“五权下放”赋权扩能
在全市率先出台落实赋予街道五项综合管理权限的5个实施办法,就每一项权力制定具体管理方式、运行机制、工作流程、验收备案等措施,有序扩大街道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城市治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提升街道统筹协调能力。区级部门同步做好对街道的业务培训、配套保障和行权监督,建立完善与街道的沟通协作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措施,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和人力物力财力投放基层,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一是坚持重心下移,赋予街道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考核权和人事任免征得同意权。整合条线力量下沉服务管理资源,同步建立由街道党工委牵头,落实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分类考核、征得同意制度,不断提升街道在基层发展治理中的“话语权”,让街道履职“底气”更足。
二是聚焦城市治理,赋予街道规划建设参与权。注重发挥街道在辖区日常社会管理中的意见收集作用,把街道参与规划编制、建设验收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和实施全过程,不断提升城市规划特别是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三是围绕履职所需,赋予街道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权。分类厘清基层治理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通过赋权明责、优化机制、规范流程,结合“街道呼·部门应”工作机制进行跟踪核实和督促办理,增强街道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解决基层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
四是促进条块联动,赋予街道对辖区重大事项的决策建议权。进一步优化完善区级部门与街道在教育、卫生、民政等事关群众利益重大事项沟通对接的工作流程,改变街道“责任无限、权力有限”的被动工作局面,让街道有权管事、有能力办事,解决好服务基层群众、抓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
五是提升执法效能,赋予街道对派驻执法力量的指挥调度权。建立健全月度联席会议、巡查发现处置等联动协同机制,对辖区内发生需要综合执法队处理的事件,由街道统一调配执法队员进行及时响应处理,切实解决好街道管理中“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难题。(锦江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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