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近日成都市出台《成都市赋予镇(街道)对部门派出机构工作考核权和主要负责人任免建议权的实施方案》《成都市赋予镇(街道)规划编制和项目验收参与权的实施方案》《成都市赋予镇(街道)对需要部门协同解决事项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权的实施方案》《成都市赋予镇(街道)对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的实施方案》《成都市赋予镇(街道)对派驻基层执法力量统一指挥协调权的实施方案》等5个具体方案。
《五个方案》是坚定贯彻中央关于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统筹协调权、综合管理权和应急处置权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全面落实省委纵深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超大城市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旨在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加强条块衔接,形成机构职能内外融合的“化学反应”,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发展实效,持续提升超大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个方案》在坚持部门职权法定的前提下,逐项落实落细赋权措施,压紧压实赋权工作机制,明确赋权范围、规范操作流程、落实责任主体、强化配套保障,在内容上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制定工作考核权和任免建议权实施方案,重在理顺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提高镇(街道)对部门派出机构工作考核、主要负责人选任的“话语权”;制定规划编制和项目验收参与权实施方案,重在保障镇(街道)参与辖区规划编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制定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权实施方案,重在厘清条块管理权限,栓紧依法履职的责任链条;制定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实施方案,重在优化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流程,提升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基层执法力量统一协调权实施方案,重在整合基层治理力量,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区县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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