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批准印发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食品安全办)牌子。
根据规定,原省食品安全办的职责、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农产品加工环节涉及食品安全的职责、省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省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商务厅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同时,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此外,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水产局四部门(单位)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内设处室增至16个,取消了原食品安全监管处,设立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服务监管处、食品风险监测处。并专门设立科技与宣传处,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等工作。人员编制方面则专门增设了食品安全总监、药品安全总监各1名。(政编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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