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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实现一支队伍管全部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2-31   查看次数:

近年来,彭州市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体系的要求,开拓创新,在进行综合行政执法“一队一办”机制创新的基础上,组建综合执法局,着力解决了基层政府“看得见、管不了”和执法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实现了一支队伍管全部。

一是整合执法职能,开启综合执法新模式。在2014年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队”)和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一办”),集中行使33个部门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2015年,结合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整合全市25个部门(公安除外)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对应的行政检查权,组建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按照“权、责、利”对等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将职能部门的履职重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以来,在执法事项不变、执法人员数量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371件,接待来访群众140人,立案508件,结案451件,与“一队一办”同期相比,受理的投诉举报月增加115件,立案数月增加25件,结案数月增加32件,办案数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二是优化机构设置,实现执法力量全覆盖。按照领域和片区相结合的原则,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6个直属执法大队和1个机动大队,在全市20个镇设立30个执法中队和1个举报受理中心,做到事事有人理、件件有回复。同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巡查机制,要求各执法队主动出击发现案件,寻找案源,弥补行政监管“空白地带”,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综合执法力量全覆盖,有效地解决了执法推诿、执法缺位等问题。

三是建立协作机制,实现执法工作高效率。按照互补增强的原则,建立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各职能部门、镇之间常态化工作衔接机制,加强相互之间协调配合,共同解决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彻底改变了以前遇到违法行为性质不清楚、执法主体不明确的情况时,需要调动多个部门,要先进行协调,花费一两天时间才能实行联合执法的情况,切实提高了执法质量和效率。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精干高效新队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案件管理制度、案件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通过“会前集中学法”、“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按照先整合再融合的原则,根据人员构成和工作实际情况,加强执法人员的整顿融合工作,使来自不同执法领域的执法人员相互了解、相互“磨合”,形成良好的工作默契。上述做法打造了一支忠诚于党、干净干事、勇于担当的执法队伍。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以来,所办案件无一例行政投诉和行政复议。(彭州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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