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以“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为侧重点,充分利用工作QQ群、微信群和门户网站,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条例法规及典型案例,使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掌握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同时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二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按照省市《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拟定《工业园区改革方案》;深入研究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合理设置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探索综合执法机构设置;配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做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医务人员“县管院用”模式和编制备案管理模式;深入开展扩权强镇和联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重新规范下放镇乡的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督促部门制定下放事项程序清单和办事指南,对试点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整体规划进行指导。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目前已分类行政类事业单位6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4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3家。
三是深入规范权力运行。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9项,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各部门自查清理行政职权、权力运行流程及责任清单上报的基础上,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审核汇总,科学界定部门职责范围和责任边界,明确责任主体。目前共确定37个部门6253项行政权力6253项责任清单。
四是深入推进监督检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县委编办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新津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暂行)》,定期不定期进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在编在岗、领导职数配备、实名制管理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印发《新津县机构编制及人事调配工作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相互协调配合的制约机制,进一步实现机构编制管理“三化”。(新津县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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