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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委编办四个“深入”全面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8-29   查看次数:

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为侧重点,充分利用工作QQ群、微信群和门户网站,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条例法规及典型案例,使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掌握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同时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二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按照省市《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拟定《工业园区改革方案》;深入研究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合理设置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探索综合执法机构设置配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做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医务人员县管院用模式和编制备案管理模式深入开展扩权强镇和联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重新规范下放镇乡的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督促部门制定下放事项程序清单和办事指南,对试点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整体规划进行指导。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目前已分类行政类事业单位6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4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3家。

三是深入规范权力运行。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9项,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各部门自查清理行政职权、权力运行流程及责任清单上报的基础上,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审核汇总,科学界定部门职责范围和责任边界,明确责任主体。目前共确定37个部门6253项行政权力6253项责任清单。

四是深入推进监督检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县委编办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新津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暂行)》,定期不定期进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在编在岗、领导职数配备、实名制管理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印发《新津县机构编制及人事调配工作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相互协调配合的制约机制,进一步实现机构编制管理三化(新津县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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