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严管与统筹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为全县中心大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以规范审批程序为基础,抓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职责调整、机构设立等编制事项,优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设置,及时维护更新各项信息,为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在制定领导干部调整、人员招(录)聘、政策性安置和人才引进计划等,提供准确的岗位数据支撑,坚决杜绝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严守机构编制底线。
(二)以管住管好用活为前提,提高机构编制统筹效力。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全面清理涉改部门下属机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内设机构等情况,全面梳理各类机构空编情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部门职能变化,研究拟制编制回收方案,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后镇街机构改革,对水利、国土、司法、市场监管等领域所属事业机构设置进行优化调整,将腾出的机构和编制用于保障民生和经济发展一线部门。
(三)以落实监督检查为手段,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除每年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督查外,配合县委巡察、审计等部门,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和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针对相关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各部门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及时通报督查、巡察发现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规范,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在法制轨道上健康运行。(蒲江县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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