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政务中心(市规服办)针对个别部门“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不彻底,存在审批项目“截流、回流、分流”的“三流“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查“三流问题”,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能力:
一是严查“截流”问题:严查个别部门项目入驻不到位,项目“应进未进”或对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应该予以调整、取消、下放权限的行政审批项目,不予落实;对属于上报件的审批项目,以种种理由推辞或不予受理的问题。
二是严查“回流”问题:严查个别审批项目名义上已入驻中心,但实际仍然游离于窗口之外,窗口 “只挂号不看病”, 仅能发挥咨询功能,窗口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三是严查“分流”问题:严查个别已入驻政务中心的项目一部份在窗口受理,一部份仍在原单位受理;个别部门把项目的程序性审查等简单环节放在窗口而将重要的实质性审查环节等审批环节放在原单位,存在审批过程游离于监管之外,“小权进”,“大权不进”、“抱权不放”的问题。
针对以上“三流”问题,都江堰市政务中心(市规服办)联合市监察局,对相关部门的项目入驻情况、授权情况、流程优化情况以及日常办件情况进行彻底摸查,并采取专项督查与日常督察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三流”问题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部门,将进行效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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