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快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改革路径、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稳妥有序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区分情况,分类确定改革路径。坚持“既改好、又改活”的原则,统筹考虑涉改单位人员规模、经营状况、改革难度,逐家分析确定改革路径。对经济效益好、具有发展潜力的3家事业单位,优先推进转企改制。对长期不动行、不具备条件的35家事业单位,结合要素规范工作实施撤销。对企业化运行的事业单位,结合国资国企改革,推动转企改制并入主业相同相近的国企集团,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
(二)协调联动,完善配套改实改稳。针对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安置难度大,资产处置要求高等实际情况,市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制定了符合成都实际的相关配套政策。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在中央、省的政策基础上,制定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衔接的具体办法,明确了人员安置、劳动关系建立、社保衔接等相关政策,保障改革总体稳定。市财政局制定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明确资产清查、资产处置、资产监管的工作程序和要求,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健全机制,推进改革任务落实。事改领导小组加强改革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3次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明确改革要求,压实各涉改主管部门主体责任。事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开展指导培训,加强专题协调,按照中央编办、省委编办关于加快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结合实际,倒排工期,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并如期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通知》《成都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方案制定、方案报批、组织实施、督导验收等具体工作步骤和完成时限。跟踪掌握改革进度,成立调研督导组,建立月通报制度,对推进滞后、进度较慢的进行工作督导,确保9月底前圆满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事编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