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委编办聚焦为民服务解难题,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机构、人员、管理三个“下沉”,实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机构下沉,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全覆盖。紧紧围绕基层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在巩固深化前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向全市13个镇(街道)和2个产业功能区派驻综合执法机构,在基层一线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人员下沉,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镇(街道)行政执法主体地位缺失、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将执法队伍下移镇(街道)管理,执法区域由原先的主城区延伸到各区镇,基本实现执法区域全覆盖,统一行使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权。
(三)管理下沉,基层执法队伍管理全覆盖。实行派驻人员双重管理体制,按照“双重管理、属地为主”原则,由驻地产业功能区和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派驻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派出部门负责派驻人员的业务工作、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制定《彭州市相关部门派驻功能区和镇(街道)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派驻人员管理。(彭州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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