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设置行政审批机构。成立交运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是全面系统清理交通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组织人员逐一清理审批运政、路政等行政审批事项,确保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有律可依、有矩可循,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3项,新增市交委下放的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等审批权力2项。
三是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制作《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作业指导书》,规范行政审批人员职责、审批流程、时限、资料文本收集等,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对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无需现场勘察核查、专家评审和转报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窗口现场即时办结;对需进行现场勘察核查、专家评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照窗口受理、后台部门办理、窗口发证模式进行办理。(蒲江县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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