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白江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抓住关键环节打通“堵点”为突破口,以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为抓手,大力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模式改革,纵横联动、协同并进推进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
(一)强化审批机制体制建设。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今年8月,青白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青白江区关于推行“四三”工作模式加快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四三”审批模式内容,即:“三合一”(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三集中(集中会审、集中验收、集中保障)、三优化(优化规划审批、优化施工审批、优化项目服务)、三段式(立项受理阶段、报建准备阶段、施工验收阶段)审批模式;明确了纳入“四三”审批模式办理范围,即:省、市重点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道路建设项目)、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项目及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纳入。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借鉴发达地区有益经验和做法,继续完善“四三”审批模式机制,加快制定“四三”审批模式配套规范性文件,对“四三”审批模式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
(二)强化流程优化再造。一是推进审批事项精简。以本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为契机,着力优化完善青白江区权力清单,对符合条件的省市区重点产业化项目、民生工程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8项,减少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20项,实现了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流程优化、办理时限缩短。二是构建流程提速快速通道。项目备案阶段,由区发改局立即出具备案文件,核准项目容缺受理,材料后补,出具优先受理意见,提供报建准备和施工验收阶段一次性告知通知单;报建准备阶段项目业主暂无法提供的审查材料,留置后补;工程验收阶段,由区建设局牵头,召集相关审批职能部门联合会商会审,组织相关部门完善立项受理和报建准备阶段后置的审批手续,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全程监管,办理相关手续。
(三)强化系统集成推进。一是强化信息联动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梳理汇总初步运行过程中各审批职能部门需求,加快建设青白江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避免企业重复提供资料,提高建设项目的审批效率。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着力有力推进。纳入“四三”工作模式办理范围的项目,从立项受理阶段、报建准备阶段、施工验收阶段分别由区发改局、区政府政管办、区建设局牵头,项目责任单位全程代办,相关责任部门提前介入、技术先行、服务前置、审批后置、全程监督指导,主动为企业提供下一阶段一次性告知清单,全程指导企业完善报建手续相关审批。(青白江区委编办 供稿)
【上一篇】: 青白江区加强三个平台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下一篇】: 我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