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动态修改完善行政权力目录,实行清单管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要素,编制完成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推进监管体系建设。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依托“互联网+”监管手段,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机制。
三是促进创新创业,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建成重点项目“四三”工作模式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和报建清单;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双随机”抽查制度;动态调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
四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推动涉企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个人审批事项尽量下沉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个人服务事项尽量下沉到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提升基层便民服务质量。(青白江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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