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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创新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公共服务模式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10-26   查看次数:

成都市武侯区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以构建城乡一体、待遇均衡、服务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抓手,创新服务手段、采用“公共服务外包”的方式,将由区社保局集中办理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业务委托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区人民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区第五人民医院和区属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通过前移办理窗口、优化业务流程、缩短结算时限,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业务在区属公立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结。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武侯区成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业务“下沉”的各项工作;各区属公立医疗机构成立由中心主任(或医院相关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具体经办相关业务。同时,区财政按每年5万元标准对每个区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补贴,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
    二、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区属公立医疗机构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对参保病人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申请进行审批、受理;对相关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拨付单,由病人签字确认后交中心主任(医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区社保局(医保局)对各区属公立医疗机构每周(固定为周三、周五下午)报送的业务资料限时复核,对符合要求的业务按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流程报批,及时由银行转账支付,从而将经费结算支付时间由30天缩短为10个工作日,工作效率显著提升。
    三、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区社保局(医保局)负责对各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办理门诊特殊疾病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核,确保相关医疗费用的及时支付;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实施绩效考核办法,督促各区属公立医疗机构落实人员、完善设备、规范流程,形成了“专业机构办理、经办机构指导、行政部门监管”的运行模式,确保门诊特殊疾病业务“下沉”工作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四、服务群众,成效明显
    门诊特殊疾病业务下移前,参保病人办理该项业务的申请、审批、审核、结算要多次往返医院和区社保局大厅,结算后支付到账的时间需1个月左右的时间;业务下移后,实现了就近在区属公立医疗机构的一次性办结,结算后支付到账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业务委托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办理,不仅在全市创立了全新的医疗保险公共服务模式,更是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外包”的一次有益尝试。这种创新与此前由区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相比较,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结算支付时间进一步缩短,业务成本进一步降低,群众往返办理次数显著减少,经办机构业务负担大幅减轻,医疗机构服务对象更加丰富,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形成了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办事群众“多赢”的局面。截至2011年7月初,各区属公立医疗共办理门诊特殊疾病业务4164余件,比去年同期增加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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