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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农发局“三项措施”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7-07   查看次数:

今年以来,大邑县农发局按照“执行力提升年”工作要求,积极采取“三项措施”,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一是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中心集中。县农发局经过认真清理,将涉农的22个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科,并实现整体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二是授权到位。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在窗口受理和办结;三是办结到位。涉农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一表式申报、一车式勘测、一站式办理”,事项的审验、办结、制证、发证均一步到位,减少了群众办事“反复跑”的情况,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达100%。
    二、大力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一是规范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面推行办事公开。接件时,设计了接件受理通知单,明确办结时限。办理时,对行政审批项目逐环节、逐岗位明确责任人和办理要求。办结时,做到“人机同步”,确保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同步反映审批信息问题,杜绝体外循环;二是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针对不同审批事项专门设计了一次性告知单,让群众一看就明白、一听就清楚、一用就方便;三是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有据可查,确保审批平台电子记录与原始资料相符;四是高度重视政民互动。让申请人充分行使办事过程中的监督权和建议权,客观反映政务服务质量。
    三、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一是认真落实“五项制度”。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绩效考核制五项制度进行了深入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不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二是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邀请市县相关专家对行政审批科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的培训,让每位工作人员做到懂政策、精业务,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礼节礼仪培训。对工作人员的“服务形象、服务礼仪、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 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范,树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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