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理顺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关系,创新执法方式和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区综合执法局“三定”方案,明确责任边界,实行清单管理,厘清行政管理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关系。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职能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间的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执法纠纷,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监督、行政监察和社会监督机制,完善法制审查、层级监督、行政复议、信息公开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和纠错问责机制,畅通管理相对人监督渠道和行政复议渠道,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防止和减少执法缺位、错位、越位现象,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水平。(双流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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