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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以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深化试点”为载体推动重点镇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9-30   查看次数:

今年,成都市确定郫县、崇州、金堂和彭州4个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深化试点”区县。我市为深化扩权强镇工作,确定优先发展重点镇——濛阳镇为全镇全域推进“深化试点”区域。通过农村产权融资和土地综合整治,实现重点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
    一、健全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17个成员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濛阳镇“深化试点”工作方案;二是建立了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每周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濛阳镇专题工作汇报,讨论和处理“深化试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实行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濛阳镇党委书记三位市级领导包村负责,各职能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推进工作小组,进驻濛阳镇开展工作。四是组建了镇党委班子成员为组长的土地整理组、股权量化组等7个工作小组,齐推试点工作。同时,实行镇主要领导包点,分管规划、产改领导主抓,其他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的工作机制,深入基层开展各项工作。
    二、围绕重点载体,夯实发展基础
    (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一是完善规划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全面完成全镇全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深化试点”工作要求,加快优化完善“三规合一”规划体系。二是做好“深化确权”工作。对项目村进行了集体资产数据摸底,对个别村组涉及摸底数据与二调数据相差较大的村组,重新走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集体资产产权,进行股权量化工作,目前已完成15个村的“深化确权”工作。三是建立长久不变的产权关系。全面开展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建立“长久不变”产权关系工作,目前已有10个村形成长久不变决议。
    (二)加快项目包装上报
    采取由项目所在村向镇政府借资,项目实施后归还的方式,委托四川国恒土地整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包装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目前,已包装上报7个土地整治项目,正积极完善其他村项目相关资料。同时,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2011〕51号)文件要求,对已上报项目的立项资料及时修正和补充。
    (三)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积极支持项目村成立以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入股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股份合作社”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承包地经营权土地股份合作社”,分别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目前,项目区的清卓、宝祝、天王、佛塔等村已在充分征集民意的基础上,拟出了合作社章程,并广泛征询律师、专家组、工商部门等意见后,完成了清卓等3个核心试点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工商登记注册。在天王村,成立了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量化入股成立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股份合作社,涉及农户449户、1286人、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11.6万平方米,按照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权证上的面积量化股份;在清卓村,项目核心区123户,以承包地经营权量化入股成立承包地经营权土地股份合作社,以承包地经营权证上记载面积量化股份,规模流转土地450亩,按一亩一股计,享受每年1300元/股进行保底分红。
    (四)加快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融资步伐
    一方面,我市争取到成都市农商行彭州支行授信15亿元贷款额度,专项支持濛阳镇“深化试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另一方面,通过广泛宣传,教会群众算账,宝祝等村农户愿意以自筹资金和土地综合整理后节余用地预售资金来自主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目前,已有110户自筹资金1760万元,预售100亩集体建设用地已有企业介入。项目实施后节约剩余200亩集体建设用地,将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方式,获得长期持续效益。
    三、坚持群众主体,多方共同推进
    (一)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通过印发《“深化试点”宣传手则》,召开干部会和群众代表大会,入户宣传政策,让群众广泛了解“深化试点”相关政策,积极投身试点工作。天王村拟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通过召开50余次的干部会、议事会、党员会、群众代表和村民小组会反复算账、讨论。目前,该村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
    (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
    大力吸引有实力的公司参与“深化试点”区域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现代产业发展。四川池田置业有限公司参与清卓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北岛”项目建设,发展第三产业、设施农业和建设3000亩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三湾、大汉村等村引进“紫韵香草天空”一三产业互动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区域,为当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实现农民可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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