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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在建设工程领域推进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率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10-13   查看次数:

为切实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彭州市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再造,积极为企业建设项目做好服务。
    一、开展事前咨询
    制定《建设项目规划咨询管理办法》(彭规发〔2011〕31号),规范在建项目正式报建前,针对规划咨询审批业务工作中控规调整咨询、规划条件咨询、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咨询和验收核实咨询等四类工作开展咨询活动。
    二、精减申请材料
    依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列》对规划许可申请材料进行精减,提交材料由原来的12项,缩减为7项,不需再提供以下5项材料:《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汇总表》复印件、《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报建备案表、中标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
    三、缩短审批时限 
    流程再造,更加简化审批程序。一是对选址符合城市总规划和控规的项目,经现场踏勘审查,可提前放线、验线,为项目尽早开工做好前期服务;二是充分考虑报建业主的急难,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间由原来的施工图审查阶段提前到方案审查阶段核发,改施工图审查为备案。三是将项目工程管线审查调整为备案,实行许可时的告知制,大大缩短了项目规划手续办理时间,促进规划审批再提速,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规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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