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人社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机构改革期间涉改部门(单位)暂停办理机构编制审批和干部调整等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严肃机构改革期间机构编制、干部调整、组织人事及财经工作等相关纪律,确保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一是明确冻结事项,严肃工作纪律。《通知》要求,自发布即日起至市政府机构改革完成,暂停办理涉改市级部门(单位)职责调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机构编制事项,暂停涉改部门(单位)及其直属单位的干部提拔、交流等任免事项及干部调动事项。《通知》还要求涉改部门(单位)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确保政府机构改革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二是注重以人为本,保障平稳过渡。《通知》明确,待“三定”规定或职能调整通知印发后,及时恢复办理涉改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及干部调整事项。改革期间,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的正常晋升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通知》强调,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和组织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机构改革中各项政策、规定和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政编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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