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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1-24   查看次数:

近日,各区(市)县按照全市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暨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业务培训会议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培训会议期间双随机产生的检查人员已经对各级事业单位法人顺利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青羊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于1028日顺利完成此次抽查严格按照提前制定的抽查工作细则和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检查人员重点对事业单位法人的开办资金变化、是否及时进行变更、法人证书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实地检查,有力宣传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增强了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和规范工作意识。

成华区:认真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抽查工作方案和以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为主要内容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成华区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抽取采取实地核查方式,重点核查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情况、事业单位印章使用情况、开办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等。核查结束后,由核查人员现场反馈核查结果,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核查人员进行确认。对单位挂牌名称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名称不一致、变更不及时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时限内对事业单位进行回访。通过核查,确保了被核查单位登记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为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和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

彭州市:在全市统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检查方式。在抽查工作启动前,要求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自查。为加大监督检查的影响力度,还结合实际增加随机抽检的事业单位数量。抽查工作结束后,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限期整改。此外,还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核查,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提高抽查工作的实效。

大邑县: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发文转发、部门网站转载、编印文件汇编等方式宣传抽查办法全文和全市抽查工作的安排部署。事业单位法人接受监管意识加强,部分事业单位法人能够主动自查登记事项,及时纠正未及时变更登记等问题。检查组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对照抽查内容清单,现场核查了抽查单位的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认真填写核查记录表,拍摄检查过程,做到检查留痕。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抽查情况和结果记入事业单位法人档案,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青羊区事登局、成华区事登局、彭州市事登局、大邑县事登局联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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