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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创新产业功能区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8-25   查看次数:

 近日,市委编办牵头制定的《关于创新产业功能区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市委办公厅名义印发,从改革方向、管理体制、管理机构、政策保障等方面对产业功能区体制机制创新作出安排部署。1)确立总体思路。提出深入推进统筹规划权限上收、经济管理权限下放、政务服务和执法监管下沉、乡镇(街道)职能转变的改革思路,积极探索“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和扁平化管理、市场化营运、专业化服务机制。2)理顺管理体制。实施“五位一体”管理,分类确立产业生态圈责任部门和产业功能区牵头部门职责。实施清单管理,制定产业功能区建设职责任务清单和产业功能区赋权清单,建立清单外工作准入制度。实施强权赋能,建立产业功能区“吹哨报到制”,赋予产业功能区逆向考核权,激活产业功能区发展动能。3)科学设置机构。根据产业功能区的产业定位、资源禀赋、发展目标、发展阶段、规模大小等综合因素,分类设置实体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专业公司、法定机构等产业功能区机构管理机构,建立产业功能区机构升格和干部职级晋升激励机制,按规定实施动态调整。4)健全政策保障。完善“市领导+市级部门+区(市)县+管委会+专业公司”的工作推进机制,清理涉及产业功能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产业功能区发展质量评价办法和支持产业功能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精准匹配关键要素。(体改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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