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加强党委统战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近日,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会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印发通知,对区(市)县民族宗教工作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统一规范,进一步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充实工作力量,推动机构职能有机融合,确保履职更加顺畅高效,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区县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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