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细分“4”个审批阶段。将项目从注册到开工前的25个行政审批审查事项划分为“注册、立项、规划、报建”4个行政审批阶段。
二是设立“4”个联合审批室。针对4个行政审批阶段,设立“注册、立项、规划、报建”4个联合审批室,分别由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发改、规划和建设部门担任牵头部门。
三是赋予“1”个机构综合管理权。在区政务服务办设行政审批管理科,主要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对各审批职能部门的审批审查进行监管。
四是建立“X”个中介服务机构名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一批技术编制类和评价服务类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评价,区政务服务办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
五是专窗专员全程服务。设立“注册、立项、规划、报建”4个统一接件窗口,实行“定项目到人”的工作模式,安排专业指导和协助。改革后,温江区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8个工作日减少为46个工作日,从立项到开工的时间跨度减少6个月以上。(市委编办 温江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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