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围绕全面实现“办事不出功能区”,通过“赋权、下沉、增效”,建立并推行“吹哨报到”服务产业功能区工作新机制,全力助推产业功能区加快筑基、赋能、成势。
(一)围绕“赋权”,理顺产业功能区与部门、镇街的关系。一是重点强化产业功能区领导作用,赋予产业功能区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及人员的考核评价权。二是着力强化产业功能区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赋予产业功能区对辖区相关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权、统筹协调和督办权。三是逐一制定完善《产业功能区职责任务清单》,并以此为基础研究制定“吹哨报到”专项清单,推动产业功能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聚焦“下沉”,有力促进条块管理力量聚合。一是按照“科学合理、依法下放,应放尽放、按需下放”原则,把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在产业功能区内所行使的相关管理职能委托或授权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行使。二是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委托或授权,不具备条件下放的,按照“重心下移、精简高效”原则,由市级相关部门在产业功能区设立派驻机构全程代办、限时办结。三是建立产业功能区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总结工作推进情况,系统梳理存在困难问题。
(三)着眼“增效”,健全完善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一是抓好建章立制,强化问题收集反馈,针对产业功能区、市级各部门和市产领办,分别制定问题清单和对策清单,进一步督促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调整优化相关职能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设置,变向上对口为向产业功能区对应,将与产业功能区对应的机构(单位)及人员下沉产业功能区,与产业功能区管委会部室统筹配备、打捆使用。三是研究制定《派驻产业功能区机构及人员管理办法》等人事管理配套制度体系,积极构建以产业功能区为主体的统一考核、动态调整的用人机制。(都江堰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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