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3月2日 星期一 设置首页 | 收藏添加

青白江区念好“控、减、调”三字诀 规范管理服务大局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1-21   查看次数:

今年以来,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编办坚持“科学用编、优化结构、保障重点”原则,着力抓好机构编制“控、减、调”,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控”字当先,筑牢机构编制纪律防线

(一)严控机构编制审批关。建立健全以区委编委会议和编办主任办公会议为载体的机构编制议事决策机制和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制度,对各类机构编制事项,均按照规定权限报区委编办、区委编委和市委编办审批。

(二)严控用编进人审核关。将全区318个机关事业单位和7000余名在编人员信息全部纳入了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用编前置相关要求,合理制定全区每年用编计划,严格审核人员调动用编,切实防止违规进人。

(三)严控监督检查执行关。制定《青白江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始终把“控编减编”的要求贯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三超两乱”治理等专项督查,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市外调动进人“冻结令”,先后对多个机关事业领导干部进行了包括机构编制事项在内的经济责任审计。

二、“减”字为重,落实减编控编守红线

(一)精减机构深挖编制资源潜力。全力推进大部门制改革,通过整合、撤并等方式,净减少局级行政机构4个。在农业林业、市场监管、城乡管理等5大领域内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全区执法队伍从20支减少到15支。先后将原有10个园区管委会整合为区港管委和区工管委2个管委会。

(二)核减编制强化总量控制。制定并印发《关于核减部分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核减全区事业编制206名。核减机关工勤事业编制32名,使机关工勤事业编制总量逐年减少,确保了全区事业机构、编制总量严格控制在2012年年报统计数内。

(三)消减超编确保“只减不增”。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超编区级党政机关原则上不再新招录人员,加大内部交流和调剂,积极消化超编人员,全区区级部门公务员、乡镇(街道)公务员及各类事业人员总数,均控制在省、市核定的编制总数内。 

三、“调”字作主,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主线

(一)坚持集中调整服务全局。统筹调整出50名行政编制,解决部门行政编制紧缺的问题。调剂部分行政事业编制用于产业园区机构设置,服务物流商贸业和工业两大支柱产业发展。统筹调整3009名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合理均衡配置教育和医疗机构编制资源。调剂560名行政和事业编制用于公招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保障了全区经济发展主战场和基层一线的人才需求。

(二)坚持适时调整保障民生。优化调整3个经济发达镇机构编制事项,增设便民服务机构并配备相应事业编制,将政务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整合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有效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率先完成全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设立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群众提供规范和便捷的服务。

(三)坚持规范调整创新管理。制定《区属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后实施分类改革和创新管理方式的意见》,明确了规范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标准。在2015年完成116家事业单位要素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27个区属学校事业单位要素,强化学校公益属性和公共服务职能。(督查处 青白江区委编办 供稿)

图片已损坏